話說~~~十一月二十二日那天晚上~~~(11~22~~~我會很記得這ㄟ個日子)
晚上跟妹子去吃小火鍋---開心吶!!
吃完順便去玉竹商圈逛一逛----就是新崛江
在A+1門口大咧咧就給她停好偶的’’歐都拜’’
就粉高興的去買衣服(婆婆的)---買鞋子(妹子的)
逛回來要牽車時----瞎密!!!(晴天霹靂)-----不見偶的’’歐都拜’’
倒是在地下發現整排的粉筆字------偶的車號也在其中-----嗚嗚嗚~~~~~
只好乖乖的拿錢去贖車回來---850塊大洋-----外加計乘車110元
只見拖吊場罵聲連連-----跟偶一樣的倫-----還真是多哩!!
政府是窮翻了-----變相的搶劫嗎???
偶今天是榮譽市民----增加政府的稅收ㄌ----呵呵呵!!!
總歸結論只有一個------A+1前面-----千萬別停車丫!!